• 洛阳交通事故律师_洛阳离婚诉讼律师_洛阳债务纠纷律师
  •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平台

洛阳律师事务所

  • 网站首页|
  • 律所概况|
    • 律所介绍
    • 律所优势
    • 荣誉资质
    • 文档下载
  • 新闻中心|
    • 律所动态
    • 法律法规
    • 行业资讯
    • 综合报道
    • 开庭公告
  • 专业领域|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 人身损害
    • 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知识产权
    • 企业法律顾问
  • 真实案例|
    • 经典案例
    • 民事案件
    • 刑事案件
    • 行政案件
  • 光法团队|
    • 交通律师
    • 婚姻律师
    • 债务律师
    • 刑事律师
    • 管理团队
  • 联系我们|
    • 联系方式
    • 加入我们
    • 律师答疑
    • 私密留言
首页 > 真实案例 > 民事案件

杨小静与楚公行、许利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07-02 21:00:02

来源:编辑部 作者:光法洛阳

案件类型:洛阳孟津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纠纷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6)豫0322民初185号
原告杨小静。
委托代理人刘冉冉,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王宁,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楚公行。
被告许利峰。
被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北、商务外环路西1号楼16层1608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小静诉被告楚公行、许利峰、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杨小静于2016年4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杨小静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杨小静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杨小静负担。
审判员 李 惠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 盛晓静

相关阅读

  • 曹贵强与张小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8-06-13
  • 王进京与刘安康、商丘市东丰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09-26
  • 牛宇佳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中心支公司、秦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8-06-13
  • 洛阳律师|出国定居后,非婚生女由谁抚养?

    2021-01-19
  • 王秋云与彭莹莹、周鹏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8-09-15
民事案件
  • 洛阳婚姻家事律师 | 想起诉离婚,如何证明分居已经2年?

  • 洛阳律师 | 个人做临时性工作受伤,雇主拒赔怎么办?

  • 洛阳债权债务律师 | 结合实际案例讲一讲借条怎么写?利息如何约定?

  • 洛阳交通事故律师 | 骑共享电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他人受伤,谁赔偿?

  • 洛阳律师 | 受同乡雇佣修理工厂退火炉时受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谁来承担责任?

  • 洛阳交通事故律师 | 已到退休年龄的老人发生交通事故,能否主张误工费的赔偿?

  •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汝阳县离婚调解,涉及子女抚养、离婚财产分割

  • 洛阳律师 | 货车司机没有从业资格证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吗?

网站地图 |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 © 2022   www.guangfa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5030516号-1 Tel:0379-63333878
洛阳律师洛阳交通事故律师洛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洛阳离婚律师|婚姻诉讼律师洛阳房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