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律师|出国定居后,非婚生女由谁抚养?
2021-01-19 09: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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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常女士年轻时未婚生育一女孩,因其后来出国发展,将亲生女儿交给自己在国内的父母进行照顾。近年由于常女士父母年事已高,照料孩子力不从心,加之孩子进入青春期,成长需要更多的陪伴。常女士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需要履行抚养、监护职责。
常女士想将孩子带在身边照顾,但现实是孩子虽进入青春期,仍尚未成年,需要取得亲生父亲同意方可随常女士出国或必须有中国法院出具的已生效判决文书。
常女士经朋友介绍来到我所向律师咨询,寻求帮助。
● 案件处理
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考虑到常女士已定居国外,无法长时间在国内滞留,于是先办理了委托公证。
首先进行大量资料搜集,参考相关司法案例。然后组织专案研讨会,分析案件如何处理。最终选择了对当事人最便利、也是最能直接达到目的的方案。由常女士的父母作为原告起诉常女士,要求外孙女随常女士生活,由常女士对其履行抚养、监护职责。
● 案件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常女士拿到生效的判决书便可以带女儿出国,便于照料其生活起居,减轻了父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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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婚姻家事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