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交通事故律师_洛阳离婚诉讼律师_洛阳债务纠纷律师
  •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平台

洛阳律师事务所

  • 网站首页|
  • 律所概况|
    • 律所介绍
    • 律所优势
    • 荣誉资质
    • 文档下载
  • 新闻中心|
    • 律所动态
    • 法律法规
    • 行业资讯
    • 综合报道
    • 开庭公告
  • 专业领域|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 人身损害
    • 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知识产权
    • 企业法律顾问
  • 真实案例|
    • 经典案例
    • 民事案件
    • 刑事案件
    • 行政案件
  • 光法团队|
    • 交通律师
    • 婚姻律师
    • 债务律师
    • 刑事律师
    • 管理团队
  • 联系我们|
    • 联系方式
    • 加入我们
    • 律师答疑
    • 私密留言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法规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行使的六大权利

2019-09-10 10:40:57

来源: 作者:

一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民诉解释》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证据规定》第十九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二 申请证据保全

《民诉解释》第九十八条: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证据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三 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民诉解释》第一百条: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民诉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洛阳律师

四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民诉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证据规定》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五 申请鉴定

《民诉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六 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民诉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来源:民事法律参考
版权说明: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阅读

  • 法律知识 | 2019年打架最新成本

    2019-01-24
  • 《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正式实施

    2021-11-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1-06-17
  • 201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最新标准

    2019-03-18
  • 知识|关于知识产权的100个法律知识(三)

    2018-08-21
法律法规
  • 最高院发布统一法律适用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类案检索

  • 《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正式实施

  • 省高院、省检察院 、省公安厅关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

  • 新法新规 | 7月起《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文

  • 新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文

  •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

网站地图 |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 © 2022   www.guangfa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5030516号-1 Tel:0379-63333878
洛阳律师洛阳交通事故律师洛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洛阳离婚律师|婚姻诉讼律师洛阳房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