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法律资讯 | 习近平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2023-03-11 08: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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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资讯:
1、习近平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2、最高检发布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 社会新闻 :
1、女子起诉离婚屡遭公公跟踪获保护令;
2、新郎接亲被多要7万元彩礼后起诉离婚;
3、男子未兑现1100万元捐赠被母校起诉;
4、女子入职后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
5、四川泸州警方通报女子讨要工钱被打;
● 经典案例:
快递未保价丢失,损失该谁来赔?

最新资讯
1、习近平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10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
习近平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韩正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赵乐际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来源:新华网)
2、最高检发布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9.4万人;不捕36.6万人,不捕率43.4%。共决定起诉143.9万人,不起诉51.3万人,不起诉率26.3%。(来源:法治日报)
社会新闻
1、女子起诉离婚屡遭公公跟踪获保护令
上海吴女士因与丈夫叶先生感情破裂,搬离两人的共同住所。三个月后,吴女士起诉离婚未果。时隔一年后,吴女士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案件正在审理中。然而在这期间,吴女士的公公叶老伯竟多次跟踪儿媳,导致吴女士精神紧张、担惊受怕,遂向法院提出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叶老伯对吴女士实施跟踪行为。如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将视情节轻重罚款、拘留,并可能被追究刑责。(来源:上海杨浦法院微信公众号)
2、新郎接亲被多要7万元彩礼后起诉离婚
近日,陕西安康男子贾某和女子甄某办理结婚登记后举行婚宴,贾某接亲时,女方要求在原定58888元彩礼基础上再加70000元彩礼,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事后,贾某诉至法院提出与甄某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钻戒及其他花销。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协议离婚,甄某退还彩礼40000元及一枚订婚钻戒,贾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来源:河南新闻广播)
3、男子未兑现1100万元捐赠被母校起诉
据报道,因没能履行1100万元捐赠承诺,中国矿业大学“90后”校友吴某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7月,双方赠与合同纠纷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今年1月,吴某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1,048,900元。2月21日,吴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4、女子入职后被公司“乐捐”制度吓退
在公司用早餐超时,乐捐20元;没整理办公桌一次乐捐10元;用办公电脑闲聊、看视频等,一次乐捐200至1000元……近日,广东一女子称自己入职时看到公司行政制度中的“乐捐”制度,被吓得立马“跑路”,引发舆论热议。有律师认为,公司制定的所谓“乐捐”制度,实际是一种变相罚款,而我国的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当中均没有对用人单位赋予罚款的权利。如员工遭遇这种“乐捐”,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是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来源:中国青年报)
5、四川泸州警方通报女子讨要工钱被打
3月6日,四川泸州。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蓝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蓝田街道某小区的一店铺内有人打架,需要民警帮助。经查明:王某到彭某店内索要其丈夫刘某的劳务尾款,双方交涉无果,随即王某(被打者),拿起彭某(打人者)店内的货品准备离开。彭某见状后上前阻止,随即,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彭某踢了王某两脚并将其摔倒在地,导致王某受伤。根据区人社局查明:证实彭某私人与龙马潭区某小区业主签订装修合同,彭某将该房屋刷漆工作承包给刘某负责,双方因工程返修问题存在劳务尾款纠纷,并非劳动关系,不存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根据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显示:王某右侧桡骨头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右侧额部皮肤裂伤。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江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来源:北京青年报)
经典案例
快递未保价丢失,损失该谁来赔?
快递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因快递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快递损毁、丢失等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导致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公司A在公司B处购买了33公斤的焊条,公司A收货后认为焊条外观不符合合同约定,遂与公司B协商通过快递运输的方式将货物退回。
公司A通过快递公司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将上述货物交付给快递公司,由快递公司以子母件形式托运(快递子母件就是一票多件,是快递公司为了方便多个物件一起发出的一种包装方式)。在运输过程中,子母件中的母件丢失,导致公司A无法在B处退款。
公司A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快递公司认为公司A未购买保价服务,只能按照不保价的条款即不超过运费的7倍进行赔偿。
另查明,在该快递公司微信小程序下单寄件时,首次下单的用户需勾选“阅读并同意《电子运单契约条款》”,勾选同意后,界面就会弹出该契约条款的内容(内含保价条款),这时,用户需下滑至界面底端并点击“同意本条款,下次不再提示”后,方可下单。
当用户再次下单时,系统会默认用户已勾选“阅读并同意《电子运单契约条款》”,不再弹出契约条款内容。公司A下单托运焊条时已是快递公司老用户,下单界面未弹出契约条款。
法院审理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用户下单时所弹出的《电子运单契约条款》内容系使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对于格式条款内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本案中,公司A在下单时,下单界面并未使用特殊或明显方式提示用户是否对货物进行保价,也未对免除或减轻快递公司一方责任等与用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提示说明。公司A下单时,系统默认同意所有契约条款。因此,法院认为上述条款不能成为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公司A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快递公司应当对丢失的货物按照实际损失赔偿44200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法律知识
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快递运输俨然成为普通百姓和各类市场主体日常生活、生产经营的一个必选项。在此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寄送物品时,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佳、投诉少的规范经营的快递公司;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快递单或者小程序弹窗的契约条款内容,认真填写快递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取货方式等;在邮寄贵重物品时,应尽量选择保价投递,特别留意保价金额等条款,必要时还可写明货物实际价值或货物名称、型号等,以明确责任,避免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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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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