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交通事故律师_洛阳离婚诉讼律师_洛阳债务纠纷律师
  •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平台

洛阳律师事务所

  • 网站首页|
  • 律所概况|
    • 律所介绍
    • 律所优势
    • 荣誉资质
    • 文档下载
  • 新闻中心|
    • 律所动态
    • 法律法规
    • 行业资讯
    • 综合报道
    • 开庭公告
  • 专业领域|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 人身损害
    • 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知识产权
    • 企业法律顾问
  • 真实案例|
    • 经典案例
    • 民事案件
    • 刑事案件
    • 行政案件
  • 光法团队|
    • 交通律师
    • 婚姻律师
    • 债务律师
    • 刑事律师
    • 管理团队
  • 联系我们|
    • 联系方式
    • 加入我们
    • 律师答疑
    • 私密留言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法规

中暑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还有哪些规定?

2019-07-30 09:30:50

来源: 作者:

中暑也算工伤吗?

上班的小伙伴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发生中暑,算不算工伤?高温中暑的工伤认定有讲究,一起来看——

中暑是否算工伤?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因此,职业性中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什么样的中暑才是职业性中暑呢?

由前面可知,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中暑从业者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某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举例小刘是某建筑工地的砂浆搅拌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某天在工地严重中暑,昏迷不醒。后经当地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小刘的中暑属于职业性中暑。这种情况就能认定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小贴士
  
认定工伤,必须是职业性中暑。劳动者一旦在高温作业时中暑,在送诊的同时,一定要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后,就能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高温作业时,劳动者如果出现头晕、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慌、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可能处于中暑先兆的状态,此时应果断中止高温作业,及时就医。除了注意及时避暑,劳动者最好摄入一定低浓度含盐的清凉饮料。用人单位应按照法规要求,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减少或避免职工中暑的发生。

哪些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此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哪些?
  
退休返聘职工发生工伤,能不能走工伤保险报销?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也算工伤,“上下班途中”该怎么界定?《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解读了一些具体问题。
丧葬补助两种待遇 亲属选一种按照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能符合两种待遇:一种是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另一种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能同时享受吗?《意见》明确,同时符合这两种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工伤保险 同样保障返聘人员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如果退休返聘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往返单位和住地 视为“上下班”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是这个上下班途中到底怎么算?下班后没回家,而是去逛街了,这个该怎么算?算不算上下班途中?类似的问题还曾经引起过广泛的讨论。这次出台的《意见》给出了明确的解释——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来源:杭州交通918、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版权说明: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阅读

  • 在洛阳,发生合同纠纷后如何处理?洛阳合同纠纷律师为您解答

    2018-09-08
  • 交通事故|没有喝酒,却因醉驾被判刑

    2018-11-26
  • 河南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合印发实行律师调查令若干规定

    2019-04-19
  • 婚姻家事|离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2018-11-08
  • 郑州确诊一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患者宋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020-03-13
法律法规
  • 最高院发布统一法律适用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类案检索

  • 《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正式实施

  • 省高院、省检察院 、省公安厅关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

  • 新法新规 | 7月起《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文

  • 新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文

  •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

网站地图 |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 © 2022   www.guangfa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5030516号-1 Tel:0379-63333878
洛阳律师洛阳交通事故律师洛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洛阳离婚律师|婚姻诉讼律师洛阳房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