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通事故律师 | 遇到欠款不还应尽快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2022-08-10 15: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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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19年至2020年许先生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刘女士借款。2019年9月底,刘女士通过银行账户向许先生的银行账户转账5万元;2020年4月底,刘女士通过银行账户向其转账5万元;通过支付宝账户向其转账三次共计49050元。许先生未出具借条,双方约定一个月后还款。
直至2022年4月,近两年时间里刘女士多次讨要,而许先生常年在外地,以生意忙、没有钱为由拖欠,一直未偿还借款。(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案件处理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律师团队接受刘女士委托后,梳理了案件的关键点:没有借条;借贷行为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
双方借贷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前,根据相关司法规定,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民法典》施行前,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也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如果期间当事人提出要求对方履行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律师指导下,2022年4月初刘女士联系上了许先生,在通话中,许先生对欠款事实予以确认,并承诺有钱就马上还款。根据规定,本案诉讼时效从2022年4月初起重新计算。
2022年5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律师提交了银行、支付宝的转账记录及通话记录。虽无借条,但从通话记录中能证明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且双方最初约定还款期限为一个月。被告未及时清偿该借款,应当承担支付借款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的法律责任。逾期付款利息应以149050元为基数,按相关规定计算。
最终,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许先生支付刘女士14905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2020年6月份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从2020年6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许先生负担。
在律师的努力下,只花费一个多月的时间,便帮刘女士要回了两年来都没要回的借款,还要到了逾期付款的利息。

● 律师提示
假如遇到他人向自己借钱,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写借条。亲兄弟明算账,假如他人向自己借钱,最好让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或借条,保存好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借款数额较大时,看看借款人有没有房、车等资产。
3、对借款人的身份、真实性进行了解。一是避免诈骗,二是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不受理民事起诉。
4、利息约定。根据最新有关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5、遇到欠款不还的纠纷,应尽早到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其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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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
审核: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