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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资讯:
中演协组织发起自律公约:发布6类内容将被限流禁言
● 社会新闻:
1、女子贷款购买60余万元健身房私教课,月还3、4万元,课程排到2034年!要求退款遭拒,法院判了
2、“谁赢跟谁走”,女子鼓动两任男友为自己决斗,其中一人被刺成重伤,法院判了!
3、受贿2343万余元,国开行山西分行原行长王雪峰一审获刑12年
4、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一审宣判!司机被认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5、辽宁抚顺残疾按摩师反杀案二审宣判
6、男子偷亲女同事被开除,向公司索赔被法院驳回
● 经典案例解析:
“超长加班”10余年,70岁大爷讨要170万加班费
● 最新资讯
中演协组织发起自律公约:发布6类内容将被限流禁言
①无凭据的明星八卦;②以曲解原发内容本意等方式,激化矛盾、恶意攻击持不同意见者;③挑动、制造粉丝群体间对立情绪;④未经合法授权公布、买卖艺人航班等个人隐私信息;⑤召集、教唆、煽动粉丝集资等;⑥煽动或组织粉丝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来源:央视新闻)
● 社会新闻
1、女子贷款购买60余万元健身房私教课,月还3、4万元,课程排到2034年!要求退款遭拒,法院判了
上海的李女士为减肥一个月内贷款购买了60余万元的健身房私教课,每月还贷3、4万元。根据私教计划协议,这些课程已经排到了2034年。随后,李女士将健身房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私教课程费用。李女士称,还贷压力让她不堪重负;同时,因身体原因,医生建议其避免剧烈运动。健身房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其支付20%手续费。法庭调查认为,健身房未尽到说明义务,最终酌情认定李女士承担5%的违约责任。(来源:央视网)
2、“谁赢跟谁走”,女子鼓动两任男友为自己决斗,其中一人被刺成重伤,法院判了!
上海女子孟某萌在前任男友和现任男友间纠缠不清,去年11月,孟某萌竟鼓动他们“决斗”,称“谁打赢了跟谁走”,并扬言“打死了我负责”。随后,前任男友杨某用水果刀刺伤现男友黄某安。经鉴定,黄某安颈部、腹部严重受创,面部被划伤,胰腺破裂、肾破裂构成重伤二级。近日,法院对该起案件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孟某萌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来源:上海法治报)
3、受贿2343万余元,国开行山西分行原行长王雪峰一审获刑12年
10日,山东省东营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受贿案。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雪峰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信托贷款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3万余元。被告人王雪峰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来源:太原日报)
4、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一审宣判!司机被认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长沙女子乘货拉拉跳车身亡事件”曾备受关注,10日,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认定被告人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今年2月6日,货拉拉司机周某春通过平台接到女子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因等候装车时间长,车某某又拒绝付费搬运,周某春心生不满。在行驶过程中,周某春抢接下一单并自行更改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对于车某某多次提示偏航,周某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离开座位并探身车窗外,随后坠亡。(来源:央视新闻 东方网)
5、辽宁抚顺残疾按摩师反杀案二审宣判
2018年9月18日凌晨,辽宁抚顺一家足疗店已打烊上锁,残疾按摩师于某义正在店中休息。男子吕某酒后来到店外要求足疗,在叫门无果后,强行将门锁拧开入室,后与于某义厮打起来。在吕某强行进入前,于某义准备了一把折叠刀,二人冲突中,于某义持刀刺中吕某腹部,致其死亡。因犯故意伤害罪,于某义于去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随后其提出上诉。9月10日,辽宁省高院对此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央视新闻)
6、男子偷亲女同事被开除,向公司索赔被法院驳回
2020年9月,江苏南京某公司仓库管理员薛某报警称被同事徐某亲吻脸颊,随后民警对二人进行调查。当日,公司便开除徐某。徐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南京高淳区法院调取徐某及薛某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认为徐某对薛某作出的亲密举动存在骚扰嫌疑,近日驳回原告徐某的诉讼请求。(来源:时间视频)
● 经典案例解析
“超长加班”10余年,70岁大爷讨要170万加班费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厦门中院审结了一起加班费案件,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28万余元加班费。
2001年8月起,阿东(化名)进入厦门某船只停泊点担任值班管理员,主要负责船只登记、打扫卫生、看管资产等工作。阿东说,他24小时在岗,吃住都在停泊点,其间若要离开,阿东就向站长报备,找人来顶班。据阿东介绍,在停泊点工作近20年,他仅因父亲过世、儿子结婚等重大事情请过假。
2020年4月29日,单位通知阿东,因停泊点搬迁,2020年5月1日起就不需要人来看管了,阿东失业了。近20年来,阿东的月工资从700元涨到3000元,但除了部分法定节假日有加班工资外,阿东平时的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等均无落实。
阿东起诉了单位,请求法院判令确认2001年8月18日至2020年5月1日他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判令单位支付平时延时加班工资、周末休息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近170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从阿东提交的工资支付凭证可认定,双方自2001年8月20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过阿东主张的19年劳动关系,未获法院认定。
法院认为,阿东出生于1951年8月24日,至2011年8月24日已年满60周岁。2001年8月20日至2011年8月24日期间,双方形成劳动关系;2011年8月24日之后,阿东已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所形成的关系应为劳务关系,阿东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定按150%的工资报酬支付工作日延时加班费用,按200%的工资报酬支付休息日加班费用,按300%的工资报酬支付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加班费用。其中,按每天加班5小时计算平时延时加班工资,按每天加班13小时计算周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用人单位支付阿东2001年8月20日至2011年8月24日平时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共计28万余元。
用人单位不服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ND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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