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这些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都有解答!
2023-04-27 08: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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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相关法律知识九问九答
一、哪些用人单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二、订立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哪些信息?
三、劳动合同最晚签订时间?有哪些种类?
四、劳动合同对于试用期的规定?
五、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六、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八、赔偿N、N+1、2N是什么?
九、劳动节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哪些用人单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依法成立的基金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属于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二、订立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哪些信息?
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劳动合同最晚签订时间?有哪些种类?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包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学习的),劳动关系自正式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分为以下几种: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对于试用期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以及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5、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五、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书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管理松散、法律意识淡薄或者为了逃避劳动法下的义务,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见,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因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及时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搜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相关证据,比如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流水、上班记录等及时主张权利。
六、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赔偿N、N+1、2N是什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其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该规定,N的含义是员工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需补偿一个月工资。(其中,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发放半个月工资。假设员工甲工作已经5年3个月,则N为5.5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辞退,提前30天通知,赔偿N就足够。
N+1,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之后,让员工立即离职的,所以用1个月工资来代替提前30天通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适用于2N赔偿标准。
当员工因为过错而被辞退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节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
5月1日(劳动节)是法定节假日,法律不允许调休,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月29日、4月30日、5月2日、5月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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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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