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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世界法律日,法律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被法律保护着,注视着,从胎儿时期直至死亡,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下文给大家讲一讲法律与我们的一生。
世界法律日的来源
世界法学家协会规定每年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协会会员每年召开一次地区论坛、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共同探讨法律界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绩。通过采取发行刊物及举办会议的形式,协会提供法律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并积极解决阻碍民主、和平发展的问题。每年组织国际模拟法庭,致力于打破国与国的界限,通过公平公正的法律审判代替战争来解决纠纷。
法律与我们的一生
《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普遍性、不可剥夺性、不得被抛弃。
胎儿时期
相关法律丨《民法总则》、《继承法》、《刑法》等。
特定条件下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胎儿尚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了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法律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婴儿时期(0-1周岁)
相关法律丨《宪法》、《民法总则》、《婚姻法》、《劳动法》等。
权利伴随出生而来
从出生那一刻起,我们便受到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保护,并将伴随我们一生。
《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儿童时期(1-13周岁)
相关法律丨《民法总则》、《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6周岁 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6周岁是义务教育的法定起始时间,也是可以独立上下学的年龄了,到了这个年龄将迈出独立人生的第一步。《道路交通安全法》64条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意味着,到了8周岁就可以处置自己的财产了,但前提是:与人的年龄、智力相匹配。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民规模在不断扩大,并呈现低龄化趋势。网络游戏、视频直播等元素已进入现阶段儿童们的世界,购买虚拟游戏装备等行为,等到了8周岁,将不再被一概认定为“无效”。如何塑造孩子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并正确地引导孩子成长与认知,在这个阶段家长作为监护人,做好家庭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少年时期(14-17周岁)
相关法律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
14周岁 是犯罪承担责任的起始年龄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到了14周岁,很多人心中叛逆的情绪会觉醒,这时候对自己的行为要加倍注意,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不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6周岁 刑法与民法上的双重意义
16周岁在人生旅程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从16周岁开始,犯任何罪行均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6周岁也是公民能否承担民事责任,能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分界线。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虽然到了这个年龄已经拥有劳动的权利,但还是未成年人,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民法总则》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值得一提的是,《居民身份证法》第7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成年时期(18-44周岁)
相关法律丨《选举法》、《兵役法》、《公务员法》、《婚姻法》、《收养法》、《公证法》等。
18周岁 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
18周岁标志着我们已成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标志着从此时起,我们要为自己的一言一行承担责任和义务。
《民法总则》第17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选举法》第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8周岁是可以选择当兵报效祖国的年龄。《兵役法》第12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18周岁是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最低年龄条件,《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年满十八周岁;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女20周岁、男22周岁 即可结婚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从在民政局正式登记结婚的那一刻起,对男女来说就意味着确定了法定婚姻关系。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互相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部分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0周岁是成为收养人的起始年龄,《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中老年时期(45周岁以上)
相关法律丨《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居民身份证法》、《继承法》等。
60周岁 合法权益受相关法律保障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三)70周岁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3条规定:“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除了上述列举的法律,还有很多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生活中会涉及到很多纠纷,如交通事故、遗产继承、借贷纠纷、离婚等。遇到纠纷不要怕不好处理,您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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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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