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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资讯:
最高法:严惩长江、黄河流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知产局:"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 社会新闻:
1、男子蹭吃婚宴顺走五粮液获刑6个月
2、男子驾驶跑车故意加速撞飞两人被刑拘!
3、“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4、夫妻猎杀8头野猪获刑!
5、老头“富豪娶少妻”造谣者已被刑拘!
● 经典案例
四五六楼状告不同意安装电梯的一楼,法院这样判!
● 最新资讯
最高法:严惩长江、黄河流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我国法院将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对长江流域环境污染者、生态破坏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黄河流域环境犯罪刑事制裁力度,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强化环境违法的司法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和《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总结流域审判经验、明确审判规则,指导各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确保依法公正裁判。
知产局:"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 社会新闻
1、男子蹭吃婚宴顺走五粮液获刑6个月
近日,江苏海安市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今年7月,男子孙某眼看临近饭点,便找到一处婚宴蹭饭。期间,孙某将桌上一瓶五粮液偷走藏进自己的电动车,又返回继续蹭吃,被酒店工作人员抓获。此前,孙某还曾在广场停车点盗窃一拎包。最终,孙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来源:人民网)
2、男子驾驶跑车故意加速撞飞两人被刑拘!
日前,辽宁省辽阳县一跑车疑故意加速将人撞飞逃逸的视频引发关注。27日,辽阳县警方通报,25日,张某博、谢某霖、张某润等五人相约聚餐期间,张某博与张某润发生争执并撕打。随后,张某润开车撞伤张某博、谢某霖后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出警将驾驶人抓获,经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8mg/100ml。目前,张某润已被刑拘,辽阳县公安局刑侦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处理。伤者正在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来源:北京青年报)
3、“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今年4月,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侵权案,判决“茶颜观色”方败诉,要求其停止在全国与“茶颜悦色”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茶颜悦色”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累计170万元。11月26日,该案二审维持原判。(来源:潇湘晨报)
4、夫妻猎杀8头野猪获刑!
今年5月至7月,吴某、胡某夫妇在仓房镇清泉村某山地连续十几天使用绝缘木签、电丝网将地围起来,用电瓶、逆变器、警报器等设备狩猎野猪,捕获野猪八头以上。7月28日,淅川县公安局仓房派出所民警在吴某夫妇家中搜出整猪一头,猪腿25个、猪头2个、猪蹄4个,共重224公斤。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刑,夫妇二人分获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5、老头“富豪娶少妻”造谣者已被刑拘!
近日,一则“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的信息在网络平台传播,引发大量关注。近日,记者从东莞南城公安分局获悉,经公安机关调查,吴某飞(网名:“飞哥在东莞”)为吸引粉丝,下载他人图片并编造虚假信息发至互联网平台,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11月23日,吴某飞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东莞时间网)
● 经典案例
四五六楼状告不同意安装电梯的一楼,法院这样判
成都市温江区白马庙街2号小区四五六楼四户业主,因为一楼2户业主变卦阻挠加装电梯,将一楼业主告上法庭。
成都市温江区白马庙街2号小区修建于2004年前后,只有两栋居民楼,楼高6层,每层有两户居民,上、下楼都为步梯。现在安装电梯的是靠小区里面的这栋楼的2单元,涉及到整个2单元的12户人家。
电梯钢架结构基本已经完工,旁边还放置着一些电梯建材,工人正在安装一些零件。据施工方负责人介绍,他们去年5月就开始施工了,后来遇到业主打官司,就停工了。今年3月,他们又开始进场施工,“(四月)二十几号把电梯装好,可能五月十几号才能够正常使用。我做了那么多电梯,这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开始的时候大家都说好了都签字了,1楼的也同意楼上安装了,到后来施工的时候又反悔了。”
2019年白马庙街2号小区2单元加装电梯就开始征求意见,涉及的12户居民都同意了加装电梯。2019年11月,电梯加装的意见也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2020年4月,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建筑公司出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告知书。5月,施工方开始进场施工,不久后,一楼的两户人家就提出了异议,阻止施工,不让装电梯。

△ 图片源于网络
一楼的住户声称,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选中一楼,就是看中小区没有电梯。购买一楼的房子,价格比高楼层的要贵不少。一楼的住户认为,加装电梯后对他们采光等有影响,也直接影响了房子的价格,“电梯是去年就开始加装了,今年还没弄好,这个电梯对着这个门不好。”
楼上业主与一楼业主多次沟通没有结果,四五六楼的4户业主就联名起诉了一楼的2户业主,要求一楼业主停止阻碍电梯施工,配合加装电梯合同继续履行。成都市温江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林艺介绍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在案件的处理当中增设电梯是否正当应该是双方争论最大的问题,楼下的业主称他们是对成都市既有的住宅自主增设电梯项目相关的协议书的内容不知情,对本单元的业主在上面的签名也表示不知情,还认为安装电梯可能会存在出行便利与安全,还有消防疏散、采光这些不可预见的隐患,所以他们阻挠了电梯的安装。”
温江区法院去年9月审理了这起高层住户起诉底层住户要求加装电梯案。法院认定,小区加装电梯进行公示,相关流程也按要求进行。
温江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林艺介绍说,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一楼住户须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判决的时候依据的是物权法,我们认为案涉单元增设电梯已经获得了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并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同意,经过了公示、备案、批准一系列的程序,我们经过审理,最后认为电梯的增设程序是合法的、正当的,我们认为他们加装电梯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楼业主抗辩加装电梯可能造成的相关隐患,我们告知他们另行主张权利。”
一审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今年1月,成都中院二审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这起诉讼案件,小区的不少业主表示,理解高层住户起诉低楼层住户的行为,认为加装电梯能改善高层住户的居住条件。这些业主表示,大家都住在一个小区一个单元,最好能好好协商,不一定要闹到告上法庭的地步。不少市民认为,此次法院的判决下来后,以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会更顺利一些,低楼层的业主阻挠加装电梯的行为可能会少一些。
END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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