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孩子小区玩火烧毁邻居轿车,损失谁来赔?
2022-01-18 16: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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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近日,四川内江。两孩子在一小区内拔草玩火,把一业主车辆烧毁。知情者杨女士称,两个小孩在车旁拔草来烧,最初火没有燃起来,两小孩又把草拿到两辆车中间烧,在火势变大冒烟后跑掉,杨女士拨打了火警电话。画面显示被烧的白色车辆毁损严重,车头被烧焦。
●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由此可知,孩子在小区内玩火把业主的车辆烧毁,造成了车主的财产损失,应由侵权人对该损失进行赔偿。
我们看一个相似的案例,六岁孩子骑滑板车把人撞伤,法院认定监护人负全责。
杜先生路过小区广场时,被一个正在玩儿童滑板车的小孩撞倒,导致左小腿及踝部骨折。小孩的父亲彭先生认为当时广场上很多孩子在玩耍,大人都不在旁边,无法确认是自己家孩子撞倒杜先生,只是出于道德将杜先生送往医院。洪先生作为现场目击者,证明其与杜先生面对面站着打招呼,距离半米远,突然一个小孩骑着滑板车从杜先生背后撞过来,然后杜先生就站不起来了,小孩父亲在事故发生后不知道从哪里跑过来,并将杜先生送往医院。彭先生与杜先生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载明由其一次性赔偿给杜先生医疗费用人民币5千余元,其不承认协议内容,拒绝赔偿。
法院经审理,结合出警情况,同时确认了赔偿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及一致性,认定本案是小孩不慎将杜先生撞倒,导致杜某受伤,小孩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小孩事发时仅6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小孩的监护人即父母彭先生及陆女士承担侵权责任,无证据证明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故不能减轻其侵权责任。最终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杜先生除医疗费外,包含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合理损失共计3万余元。
两个案件同为小孩实施了侵权行为,一个是玩火烧了车,一个是玩滑板撞倒人。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小孩玩火时,家人不在,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且不能减轻其侵权责任。
● 监护人的责任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保护孩子的人身权益,保护和管理孩子的个人财产,代孩子参加民事活动,教育和照顾孩子,代孩子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经实施,其中对家庭教育的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该定义为大家解释了家庭教育应该做什么,也说明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将承担更多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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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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