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法律资讯 | 女子发视频称遭丈夫割喉,嫌疑人已被刑拘
2023-02-18 08: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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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资讯:
最高法统一法律适用平台2月14日上线;
● 社会新闻 :
1、女子发视频称自己遭丈夫割伤颈部,嫌疑人已被刑拘;
2、女子试驾撞上一对母子导致一死一伤,责任如何承担?
3、造谣剧组虐猫者被判刑7个月;
4、7万元爱马仕包运输中被烧毁;
5、异常水电费牵出2亿元出口骗税大案;
● 经典案例:
将车借给无驾照好友,出了事故怎么办?
最新资讯
最高法统一法律适用平台2月14日上线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平台于2月14日上线。平台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资源为数据依托,包括法律法规、指导案例、类案裁判规则、优秀裁判文书、理论研究及互动交流等板块,旨在为法官依法审理案件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示范指引作用,发挥类案裁判规则检索功能,为推进统一法律适用提供平台支持和技术保障。(来源:央视新闻)
社会新闻
1、女子发视频称自己遭丈夫割伤颈部,嫌疑人已被刑拘!
近日,湖南张家界一女子在网络发视频称自己遭丈夫割伤颈部,伤口长达16.5厘米,引发社会关注。16日,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经查,2月7日17时许,嫌疑人李某某与妻子全某某因家庭纠纷引发冲突,使用水果刀致全某某颈部受伤,李某某拨打120后逃离现场,当晚投案自首。2月8日下午,李某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15日下午,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经司法鉴定全某某为轻伤,李某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当地检察院也已对该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来源:人民网中国新闻网)
2、女子试驾撞上一对母子导致一死一伤,责任如何承担?
近日,上海一女顾客试驾一辆蔚来汽车时突然冲向人行道,撞上一对母子导致一死一伤。事后,肇事司机被警方控制。14日,蔚来汽车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顾客曾签署试驾协议;如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方面会积极配合。对此,有律师表示,正常情况下,驾驶员作为车辆的实际操控者,是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只有在车辆存在故障,而且该故障是导致车祸直接原因的情况下,驾驶员才会无责。(来源:央视网)
3、造谣剧组虐猫者被判刑7个月
近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披露,声称电视剧《当家主母》存在虐猫事件的造谣者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21年11月,微博上自称是《当家主母》剧组场务人员的刘某为蹭热度,称剧组为求逼真效果,毒死一只白猫,引发舆论热议。随后当事影视公司报警。经警方调查,确认该消息不实。2022年3月,东阳市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同年5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来源:正义网)
4、7万元爱马仕包运输中被烧毁
近日,浙江金华的林女士通过顺丰邮寄一只价值7万元的爱马仕包,后被告知包裹在运输时被烧毁。事后顺丰不仅不积极赔偿,还拒绝提供包裹被烧毁的证明,引发舆论关注。对此,律师表示,消费者和快递公司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快递公司应按约定将物品安全送达,因快递公司导致货物损毁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源:北京青年报)
5、异常水电费牵出2亿元出口骗税大案
日前,山东淄博沂源县警方经数月侦查,侦破一起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犯罪团伙用伪劣果汁骗取退税,他们以加工农副产品出口创汇 为幌子,与境外人员串通勾结,将次果烂果制品运出国直接倒掉,骗取出口退税。然而,该团伙因用水用电量明显少于同类企业而露出马脚。据了解,本案涉及虚开农产品增值税发票6000多份,价税合计2亿多元,已有23人被抓获。(来源:央视新闻)
经典案例
将车借给无驾照好友,出了事故怎么办?
【基本案情】
刘某无证驾驶韩某所有的车辆与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和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没有报警,而是弃车逃逸。经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由韩某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事故发生后,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于某损失予以全部赔付。某保险公司赔付后以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韩某作为车辆所有权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刘某未取得驾驶证具有过错,应当与刘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为由向刘某、韩某追偿,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因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刘某系无证驾驶车辆,故保险公司已取得向致害人刘某追偿的权利。肇事车辆的所有人韩某在向驾驶人刘某出借车辆时,应当审查刘某是否具备合法驾驶资格,韩某明知或应当知道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向其出借车辆,对本次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刘某、韩某共同支付保险公司保险金,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律提示】
因租赁、借用等造成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下,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且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或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进行赔偿。除非出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抢盗期间肇事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若参加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侵权人追偿。另外,在租赁、借用等基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意思表示而转移机动车的占有和使用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预见到机动车由他人驾驶会产生相应的危险,此时即应当尽到相应注意义务,对他人驾驶车辆是否符合相应条件进行必要的审查,如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则其在一定程度上也构成了危险的来源,其对事故损害发生的过错也由此产生,因此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依据其对交通事故损害发生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抢盗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青岛市即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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