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法律资讯 | 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黄毅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3-04-15 08: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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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资讯:
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黄毅受贿案一审开庭;
社保挂靠代缴已被明确为违法;
● 社会新闻 :
1、引发烟台山火嫌疑人已被刑拘;
2、店主用硼砂泡海带保鲜获刑;
3、夫妻吵架后,丈夫高空抛狗伤及路人;
4、男子不愿交停车费拖行收费员致死,被判处无期徒刑;
5、“泰国坠崖孕妇”仍无法离婚;
●经典案例:
“下班了也得紧盯微信”算不算加班?看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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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黄毅受贿案一审开庭
1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毅受贿一案。经查,2001年至2022年,黄毅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95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黄毅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来源:央视新闻)
社保挂靠代缴已被明确为违法
近日,多地人社部门发布相关文章,提示“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行为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2022年3月18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已经明确社保挂靠代缴违法,但还有一些机构在铤而走险。(来源:财经网)
社会新闻
1、引发烟台山火嫌疑人已被刑拘
4月14日03时57分,发生在山东烟台芝罘区的山火明火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目前,2000多名人员正在开展余火清理和72小时火场盯守工作;6时起,5架直升机陆续到达开展洒水作业,严防死灰复燃。过火面积正在核实中。现已初步查明,起火原因系黄务街道夏家社区居民王某伟酒后在北山承包地焚烧杂草引发。犯罪嫌疑人王某伟已被刑事拘留。(来源:央视新闻)
2、店主用硼砂泡海带保鲜获刑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一商户在售卖海带的过程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硼砂。店主史某交代,自2022年4月起,曾两次购买硼砂兑水,用于浸泡当天没卖完的海带,令其保鲜期延长,色泽更靓丽。近日,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来源:正义网)
3、夫妻吵架后,丈夫高空抛狗伤及路人
2022年5月,重庆男子林某与妻子发生争吵后,情绪失控将家中犬只、铁制狗笼及狗粮从阳台抛下,导致路过行人被砸后右手大拇指骨折,其孙子大腿擦伤。林某被警方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向被害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来源:北京广播电视台)
4、男子不愿交停车费拖行收费员致死,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1年11月,男子郭某驾车离开山西太原一停车场,因不愿足额支付停车费,想趁收费员不备将车开走。收费员段某拉住郭某副驾驶车门把手阻止其离开,被拖行数十米。郭某驾车突然加速,段某摔倒在地并被车碾压,随后郭某逃离现场,段某因重伤死亡。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主观意识对段某死亡持放任态度,客观上产生其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某无期徒刑。(来源:武汉晨报)
5、“泰国坠崖孕妇”仍无法离婚
11日,“泰国坠崖孕妇”王女士称目前仍无法与丈夫离婚的消息登上热搜。2019年6月,王女士和丈夫俞某在泰国旅行期间被丈夫推下悬崖,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泰国法院一审判处俞某无期徒刑,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王女士称将继续上诉。有律师指出,俞某谋杀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而离婚属于民事诉讼。依据先刑事后民事的法律原则,在俞某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前,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离婚诉讼。(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经典案例
“下班了也得紧盯微信”算不算加班?看法院判决!
案情简介
李女士于2019年4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约定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每年10天带薪年休假。2020年12月,科技公司以连续旷工3天以上为由解除了与李女士的劳动关系。
为此,李女士将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其中就要求公司支付她此前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加班费。李女士称,她在下班后、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共计加班了500余小时,但公司均没有支付相关费用。为证明该主张,李女士提交了聊天记录、排班表和钉钉打卡记录截图,同时提交了《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以此主张科技公司安排她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定期加班。
对此,科技公司称值班内容就是负责休息日在客户群中对客户偶尔提出问题进行回复,并非加班。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与科技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因此不支持李女士要求科技公司支付休息日及延时加班费的请求。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李女士仅提交了值班表予以证明,但其所主张的大部分日期并非法定节假日,且不能证明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因此法院对李女士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请求亦不予支持。
对于一审判决,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科技公司在二审时表示,李女士是运营部门负责人,“单位有事在下班后给她打个电话不属于加班”。对于李女士主张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值班的情况,科技公司称,“只是需要回复一下客户需要的信息,不属于加班的范畴”。
法院审理
对于这样的加班,北京三中院二审后认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本案中,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科技公司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提供实质工作内容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及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劳动者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随地提供劳动,不再拘束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地点、办公工位,特别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等情况并不鲜见,对于此类劳动者隐形加班问题,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工作来否定加班,而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
明显占用休息时间
对于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的情形,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社交媒体开展工作已经超出了一般简单沟通的范畴,劳动者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媒体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的,应当认定为加班。
本案中,根据聊天记录内容及李女士的工作职责可知,李女士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休息日等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且《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能够证明科技公司在休息日安排李女士利用从事社交媒体工作的事实,该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科技公司应支付加班费。
综合频率、时长等酌定加班费
就加班时长及加班费数额如何计算的问题,北京三中院认为,由于利用社交媒体的加班不同于传统的在工作岗位上的加班,加班时长等往往难以客观量化,用人单位亦无法客观上予以掌握。且本案中的加班主要体现为微信群中的客户维护,主要以解答问题为主,劳动者在加班同时亦可从事其他生活活动,以全部时长作为加班时长亦有失公平。因此,对于科技公司应支付的加班费数额,法院根据在案证据情况予以酌定。
据此,北京三中院对此案二审后,综合考虑李女士加班的频率、时长、内容及其薪资标准,终审改判某科技公司应支付李女士加班费共计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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